选购指南

首页 > 选购指南 > 使用无线电对讲机要办理什么手续?

(1) 提交书面申请和《设置无线电台(站)申请》表。书面申请通常包括如下内容:
  1. 设台的主要目的和理由;
  2. 拟设台的主要用途和工作方式;
  3. 拟设台的位置;
  4. 申请的频段和所需的频率数量;
  5. 拟选用的设备型号等。
(2) 无线电管理机构受理设台申请,通过行政和技术审查后,在3—5个工作日内发出《频率预指配通知单》。
(3) 根据《频率预指配通知单》规定的技术参数,购置符合国家标准(经过型号核准)的设备。
(4) 填写相关“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”,送样机到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检测。
(5) 经无线电管理机构验收合格,领取《无线电台执照》后,方可投入使用。